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赛项规程
(高职组)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赛项在基于 PC 端虚拟现实(VR)环境下运用计算机设施设备、数据及模型、图像识别与处理等技术,进行智能信号控制系统电路原理图的识读、电路安装与布线、测量仪表使用、控制电路工作点数据的检测、控制电路故障的检修、智能信号控制功能识别与进路显示、进路动态3D行进再现、资料应用、资讯检索查询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及职业素养。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融合来实现裸手操控虚拟现实沉浸式场景,利用镜像技术完成智能信号交互控制系统的运维技能考核。竞赛的技能面包括人工智能、信号通讯、电子电气等方面工程技术技能,竞赛技能标准面向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电气电务工程技术专业领域的职业院校学生,拟通过“岗课赛证”融通,达到提升学生在智能信号控制系统试验检验、运用运行、安装、调试、保养、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程技术技能水平。本赛项竞赛呈现方式是AI+虚拟现实(VR)技术,执行了新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数字化和人工智能作为推动教学方式变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课程教学数字化转型,鼓励选用形态丰富、易于更新的数字教材,运用虚拟仿真等技术开展实训,建设、配备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等专业教学资源”。涉及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的电子信息产业链的产业布局,将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技术与教育培训相结合,不仅可以提升VR+教育、VR+培训等领域的产值增长,还能提升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水平,为职业教育数字化作出江西贡献。竞赛考核的技能是交通运输大类的智能信号控制运维,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融合来进行竞赛,改进了传统职业教育教学育人模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助推开设了交通运输专业大类的职业院校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江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竞赛内容
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技能竞赛包括4个竞赛模块:“器件拆装与虚拟场景交互”“仪表使用与电气器件检测”“系统原理与信号控制维修”、“智能信号与交互控制检验。各竞赛模块的竞赛内容、时长与权重见表1。
表1竞赛模块时长、分值及相应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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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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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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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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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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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拆装与虚拟场景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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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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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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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使用与电气器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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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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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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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原理与信号控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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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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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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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信号与交互控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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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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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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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中计算机自动评分,可实现100%客观评分,并自动保存竞赛过程中竞赛选手的所有操作过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进行。
每个竞赛模块的作业要求和考核要点如下:
模块一 器件拆装与虚拟场景交互
该模块主要考核PC端虚拟现实场景器件拆装方法以及交互的技能。
模块二 仪表使用与电气器件检测
该模块主要考核使用仪表测量工作点的电压、电流、电阻,加强接点继电器、互耦器件、信号灯等电气设备的性能检测。
模块三 系统原理与信号控制维修
该模块主要考核依据智能信号控制系统的电原理图进行控制电路的全面检测与故障排除。
模块四 智能信号与交互控制检验
该模块主要考核智能信号控制功能识别与进路显示、进路动态3D行进与故障检修。
四、竞赛方式
( 一)竞赛形式
线下集中比赛,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赛项竞赛采用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融合来进行。
(二)组队要求
本赛项为个人赛,1人/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2队,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每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此赛项为个人赛,参赛选手须为2025年度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班的在籍学生,不限性别。
五、竞赛流程
(一) 本赛项竞赛2天,其中正式比赛日1天。比赛场次根据最后报名参赛队数量调整。
表2 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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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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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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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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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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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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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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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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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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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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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选手熟悉比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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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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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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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说明会(抽签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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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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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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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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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队检录(确定比赛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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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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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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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前准备、清点检查设备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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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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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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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第1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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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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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午餐,工位设备恢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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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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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第2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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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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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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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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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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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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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赛操作流程
(三)竞赛场次安排
各参赛队竞赛顺序和工位由抽签结果决定,抽签规则如下:第1次抽签在领队会议结束后,以代表队为整体,以市字头的拼音字母为序(抽签顺序排列,字母相同的,以电脑排列顺序为准),由各参赛队队长(A选手)抽取抽签顺序号,并登记签字确认。
第2次抽签在选手进入侯考区检录后,由各参赛队队长(A选手)抽取确定比赛工位号,并登记签字确认,裁判进行加密封存。
六、竞赛试题 (竞赛样题见附件)
协办单位委托专家组负责编制赛卷,正式赛卷于比赛前3天内,把赛卷随机排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裁判长制定相关人员抽取正式赛卷与备用赛卷。
七、竞赛规则
(一)熟悉场地及领队会
赛项竞赛前一天下午安排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召开领队会议,宣布竞赛纪律和有关规定。
(二)检录与加密解密
按照《2025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要求,进行检录、一次加密、二次加密及解密等工作。
(三)正式竞赛
1.各参赛队统一听从裁判长发布竞赛开始指令后正式开始竞赛,参赛选手自行合理计划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完成竞赛任务。
2.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每天早上在竞赛前30分钟进入竞赛场地,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赛场。
3.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参赛选手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中止该队竞赛;如非选手个人因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调换到备份工位或调整至最后一场次参加竞赛);如裁判长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竞赛,将给参赛队补足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4.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结束时间由值场裁判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5.裁判长在竞赛结束前进行竞赛剩余时间提醒,裁判长发布竞赛结束指令后,所有未完成任务参赛队立即停止操作和工位清理。
6.参赛选手不携带任何参赛队及个人信息入场竞赛,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进入赛场,赛场内提供必需用品。
7.参赛选手提交的选手报告单等竞赛成果,需要现场裁判与参赛选手签工位号确认。
(四)成绩评定及公布
1.竞赛采用PC端虚拟仿真(VR)方式进行,个人赛制,独立完成比赛。计算机自动评分,可实现100%客观评分,并自动保存竞赛过程中竞赛选手的所有操作过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进行。
2.录入。由赛务信息员将裁判长提交的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
3.审核。赛务信息员对成绩数据审核后,将赛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经赛项裁判长、监督仲裁组和赛项执委会审核无误后签字。
4.报送。由赛务信息员将确认的电子版赛项成绩信息上传赛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的纸质打印成绩单报送赛项执委会和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5.公布。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成绩汇总成最终成绩单,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后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2小时。成绩公布无异议后,由监督仲裁长在成绩单上签字,并在闭赛式上公布竞赛成绩。
6.其它未涉及事项或突发事件,按照《2025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的相关内容执行。
八、竞赛环境
竞赛项目赛场设在规范的计算机机房,赛场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疏散通道畅通;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等。
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侯赛区、轮场过渡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观摩通道等。
赛场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并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赛场除了备有常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外,每个工位配备水基型灭火器以应对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事故。
赛区内配备的厕所、医疗点、维修服务站、生活补给站、垃圾分类收集点等都在警戒线范围内,确保大赛在相对安全的环境内进行。
九、技术规范
(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技术规范
1.《普速铁道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15〕238 号);
2.《高速铁道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15〕322 号);
3.TB/T3027-2015《 铁路车站计算机联锁技术条件》;
4.TB/T3439—2016《 列控中心技术条件》;
5.TB 10007-2017《铁道信号设计规范》;
6.TB/T3206-2017《ZPW-2000轨道电路技术条件》;
7.TB/T3532-2018《ZPW-2000 轨道电路设备》;
8.TB/T 2615—2018《铁道信号故障-安全原则》;
9.TB/T3471 《调度集中系统技术条件》;
(三)职业标准
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轨道交通信号工(职业编码:
6-29-03-10);
2.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铁道电务工程技术人员(职业编码:
2-02-17-04);
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轨道交通通信工(职业编码:
6-29-03-09);
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工(职
业编码:6-24-08-00)。
根据职业标准参赛选手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
(1)信号设备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能力;
(2)信号设备调试、试验能力;
(3)信号设备的检测、维护和故障分析处理能力;
(4)信号设备维护的组织及管理能力;
(5)常用仪器仪表运用能力;
(6)通信网络设备试验、维护能力;
(四)高职专业教学标准
460404轨道交通通讯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500110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50060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十、技术平台
“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赛项竞赛软件平台采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进行虚拟交互、检测、故障排除、交互控制与运维。技能竞赛包括4个竞赛模块:“器件拆装与虚拟场景交互”“仪表使用与电气器件检测”“系统原理与信号控制维修”“智能信号与交互控制检验”,4个竞赛模块都在一台PC机上完成,参赛队以个人的方式,在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平台进行虚拟交互、检测、故障排除、交互控制与检验。4个竞赛模块都在一台PC机上完成,具备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技术实训考核示范、练习和考核三大功能。具有作业安全、职业操守技能、工具及设备使用技能,维修保养技能,诊断、检测、调校技能,信息录入、资料应用、资讯检索技能。
运行“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软件平台的硬件基本配置要求如下表:
表2 竞赛设备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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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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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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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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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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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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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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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i7-12700 显卡:3060TI
内存:32G 硬盘:512G+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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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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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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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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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口千兆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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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竞赛成绩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对参赛选手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察。以技能考核为主,兼顾职业道德素养综合评定。
AI+智能信号控制镜像运维技能竞赛包括4个竞赛模块:“器件拆装与虚拟场景交互”“仪表使用与电气器件检测”“系统原理与信号控制维修”“智能信号与交互控制检验”。
赛项最终成绩由4个竞赛模块的成绩共同确定,其中模块一占15%,模块二占25%,模块三占40%,模块四占2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机考评分,竞赛采用PC端虚拟仿真(VR)方式进行,个人赛制,独立完成比赛。计算机自动评分,实时传送 VR 技能操作即时得分,可实现100%客观评分,具有续考和录屏功能,能再现 PC 端 VR 技能操作全过程。并自动保存竞赛过程中竞赛选手的所有操作过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进行。
(二)评分方式
1.裁判人员人数及组成条件要求:
本赛项裁判组由裁判长、加密裁判、评分裁判和现场裁判组成。其中:裁判长1人,加密裁判2人,每个考场设现场裁判2人。
裁判人员应在职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须从事本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 的实践技能水平,熟悉职业教育和技能大赛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具有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裁判长须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裁判经验。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建议由职业院校以及行业、企业专家共同构成裁判组。
2.裁判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须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实践技能水平,熟悉职业教育和大赛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具有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裁判工作。
3.裁判评分方法
1.对选手提交的竞赛结果自动评分,并显示成绩。裁判长实时汇总各赛位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确认。
2.成绩产生方法
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仲裁组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
3.成绩审核方法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仲裁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监督仲裁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须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方法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伍(选手)成绩汇总成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公示2小时(公示有效时间范围07:00-24:00),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仲裁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比赛成绩,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仲裁长在系统导出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在闭赛式上宣布。
十二、赛项安全
1. 参赛选手需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竞赛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同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 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选手)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3.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4.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视情节轻重可终止比赛。
5.选手参加竞赛前,应由参赛校进行安全教育。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6.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 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7.参赛选手入场前应穿戴没有院校标识的工装衣裤、绝缘安全鞋,具体由裁判决定是否符合竞赛使用,如违反规定视为违规处理。
十三、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须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2.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身份证等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3.各参赛队按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竞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未按时参加视同放弃熟悉场地。
4.各参赛队按组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
5.各参赛队在竞赛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竞赛期间,应保证所有人员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领队、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7.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老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最多可配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经报名、 审核后备案确定。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竞赛。
2.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尽职尽责。
3.指导教师参加赛项观摩等活动,不得违反赛项规定进入赛场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指导教师应按时参加赛区(赛项)组织的相关会议。
5.指导教师应自觉遵守大赛各项制度,尊重专家、裁判、 监督仲裁及赛项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要引导和教育参赛选手对于认为有影响个人比赛成绩的裁判行为或设备故障,按照赛项指南规定和大赛制度与裁判、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或赛后提出申诉,不得在网络、微信群等各种媒体发表、传播有待核实信息和过激言论。对比赛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要按大赛制度规定程序处理,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在赛前熟悉竞赛设备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竞赛设备工艺守则和竞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竞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并佩戴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件,按竞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参赛选手须在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进行检录、抽取赛位号,在赛前10分钟统一入场,进行赛前准备,等候比赛开始指令。正式竞赛开始尚未检录的选手,不得参加竞赛。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7.参赛选手按规定进入竞赛工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竞赛设备、竞赛工位计算机、配套的工量具、相关软件等,并签字确认。
8.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竞赛操作。
9.参赛选手必须及时备份竞赛中自己的竞赛数据,防止意外断电及其它情况造成程序或资料的丢失。并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指定位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10.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 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11.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大赛监督仲裁组;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仲裁组。
12.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13.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违规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14.裁判在比赛结束前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竞赛操作,并按下竞赛设备停止键,现场裁判员监督竞赛设备的停止,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把竞赛作品、赛题、图纸、草稿纸等所有相关内容上交至现场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竞赛设备停止键,要求选手至指定位置。
15.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竞赛设备及周边卫生等。经现场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工位。经裁判长统一确认后,选手统一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6.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私自公开比赛相关资料。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员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 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