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职学校(含职教本科)、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 年)》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决定举办 2025 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以下简称 “大赛”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根据《2025-2026 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赣赛执委函〔2025〕2 号)《关于公布 2025-2026 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赛事承办校和赛道牵头学校的通知》(赣赛执委函〔2025〕6 号)安排,2025 年大赛共设置学生赛赛项 209 项,其中中职组 68 项,高职组 141项,赛项基本信息见附件。
二、大赛时间
2025 年 10 月至 12 月。各赛项比赛时间通过大赛活动平台( 网址:https://saas.jxeduyun.com/1516)另行通知。查看前请先使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账号登录(无账号请先注册),未登录无法查看。
三、参赛资格
(一)中职组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四年制高级技工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赛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相关主管部门学籍系统注册信息为准。
(二)高职组
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四年制高级技工四年级学生;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教本科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普通本科学校职教本科专业及专科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相关主管部门学籍系统注册信息为准。
(三)指导老师
团体赛每队限报 2 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 1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由本校实际指导选手训练的专、兼职教师担任,无教龄要求,兼职教师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在职证明。
(四)其他要求
1.凡在全国(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金奖)的选手,不得再参加省赛比赛。
2.凡在往年省赛获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个人赛选手不得再参加省赛同一组别同一赛项比赛;团体赛团队选手须更换至少一人方可继续参赛。
3.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院校原则上不得无故弃赛,否则取消其下一年该赛项参赛资格。
四、名额分配
(一)中职组
每个赛项设区市名额:赣州市个人赛 7 人、团体赛 5 队;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吉安市个人赛 6 人、团体赛 4 队;萍乡市、宜春市、抚州市个人赛 5 人、团体赛 3 队;景德镇市、新余市、鹰潭市个人赛 4 人、团体赛 3 队。划归设区市教育局管理的原省属中职学校参赛名额由所属设区市教育局统筹。
每个赛项省直管县(市)、高职学校中专部、合并设置或并入高职学校的原省属中职学校、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名额:个人赛 2 人、团体赛 1 队。
(二)高职组
办赛形式为 “ 三自主”的赛项名额为 1 队/校;办赛形式为“规定赛程” 的赛项,个人赛不超过 3 队/校、 团体赛不超过 2队/校,各赛项执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赛项参赛名额,在竞赛方案、规程或其他通知中体现。
(三)奖励名额
获得 2025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金奖的学校,按每个金奖奖励 2 个省赛参赛名额,赛项由学校自选分配,单个赛项不得分配超过 1 支队伍。
(四)开赛队伍数及补报要求
少于 3 所学校或 5 支队伍报名的赛项不予开赛。只有 3 所学校报名的赛项,每校可增报 1 人(个人赛)或 1 队( 团体赛)(增报时间以承办学校通知为准)。
五、竞赛规程
各赛项竞赛规程、题库(或样题)将于赛前在大赛活动平台公布(网址:https://saas.jxeduyun.com/1516)。查看前请先使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账号登录(无账号请先注册),未登录无法查看。
六、选拔方式
为推动构建 “校-市-省”联动竞赛机制,对接全国(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体化竞赛要求,原则上设区市所属中职学校参赛选手须经过校级、市级竞赛选拔;省直管县(市)、省属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含职教本科)参赛选手需经过校级竞赛选拔。
七、报名办法
自 9 月 23 日起(若有调整将在QQ 群内通知),通过江西智慧教育平台“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网址:https://saas.jxeduyun.com/1516)进行报名,请各参赛院校指定专门部门统一组织报名。
(一)报名步骤
1.每支参赛队伍指定 1 人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根据操作手册(见附件)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所属中职学校和省直管县(市)中职学校报名信息;高职学校、合并设置或并入高职学校的原省属中职学校、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报名信息由学校管理员自行审核。学校管理员账号认证事宜另行通知。
3.承办学校负责在赛项开赛 5 个工作日前审核并确认各参赛院校报名信息。
(二)注意事项
1.各赛项原则上须在该赛项开赛 14 日前完成报名,领队也需在系统中填写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如需更改报名信息,须由参赛院校向赛项承办学校提交申请、注明赛项、更换原因、更换前后人员信息,审批通过后由承办校联系大赛执委会开放修改权限,参赛院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承办学校复核后方可通过。除身体原因等突发情况外,各赛项开赛前 7 个工作 日内不再接受选手报名信息更改申请。
2.参赛队报名完成后,队员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参赛需更换的,原则上须在赛项开赛 7 个工作日前向大赛执委会提交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的书面申请,注明赛项、更换原因、更换前后人员信息,待管理员于系统中退回后替换人员重新提交,并自行联系承办学校和协办单位审核。更换领队不作时间限制,也无需在系统中退回修改,参赛队直接与承办校沟通,承办校做好记录即可。
3.各学校需指定一名参赛联系人和一名报名系统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报名和参赛等工作,参赛联系人和报名系统管理员可为同一人。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参赛联系人、报名系统管理员实名加入 QQ 群:703611014。QQ 群为各参赛联系人、报名系统管理员等有关人员的工作群,不接受参赛学生加入,后续补充说明事项将于群内另行通知。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0791-83777950。
八、资格审查
1.赛项承办学校将对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进行身份核查( 以报名时所具有的相关主管部门学籍系统注册信息为准),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将作出禁赛处理。
2.参赛学生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提供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籍证明材料。
学籍证明材料:高职学校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普通中专(含高职学校中专部、五年一贯制三年级及以下学生)、成人中专需提供录取花名册(需盖有省考试院中招处印章)复印件;职业高中提供参赛学生学籍表(需盖设区市教育局职成科印章)复印件;技工学校提供录取花名册或参赛学生学籍表(需盖人社局相关部门印章)复印件。所有学籍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因只有二级学院、教务处等部门盖章而不被允许参赛,后果自负)。
证件查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查。各参赛队伍报到时,材料不符合要求及身份造假的选手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赛后若发现参赛选手身份造假的,将收回证书,并通报批评。
九、奖项设置
各赛项设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按参赛人数( 队数)四舍五入方法确定,一等奖队伍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各赛项获奖比例设置具体如下。
1.办赛形式为 “规定赛程”的赛项:一等奖占 10%、二等奖占 15%、三等奖占 25%。
2.办赛形式为 “ 三自主”的赛项: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 10%比例确定一等奖数量( 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一等奖数量 1:1 设置平行组,各平行组间参赛队数量差不得大于 1,平行组按照 15%、 25%比例确定二等奖、三等奖数量( 四舍五入取整)。
各赛项成绩经承办校、大赛执委会审核后,通过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发放电子版获奖证书。大赛另设优秀工作者、突出贡献单位, 由大赛执委会于大赛结束后另行公布。
十、大赛宣传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赛宣传工作,加大赛事宣传力度,邀请省内学生、行业企业代表等有关人员观摩、体验比赛内容,对竞赛过程视频、图片组织拍摄,积极组织媒体对各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氛围渲染应参照大赛执委会公布的设计文件模板,展板可根据赛项实际增加赛项名称、技术支持单位等。
2.鼓励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探索更多 “ 以赛促融”合作模式,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大赛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如在企业、工厂生产一线设置比赛场地;邀请产教融合型企业、龙头企业到学校现场观赛,根据比赛表现现场发放实习或就业意向函;举办成果办学成果展、师生作品展,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开设专题报告等。大赛执委会将择优在赛事通报中宣传推广。
3.各承办校要在赛项比赛结束后 15 日内将宣传报道素材以案例形式(新闻稿件、 图片、视频等)报送至大赛执委会邮箱: jxjndsbgs@163.com。
十一、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大赛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平、优质、高效、廉洁、安全、有序”的办赛要求,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办赛的良好氛围。参赛院校须为参赛队领队、指导老师、学生等所有现场参赛人员统一购买因大赛离校至返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有关单位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参赛观,文明参赛,服从裁判统一指挥,尊重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参赛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利用微信、微博、QQ 等社交媒体发布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对比赛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参赛师生应按大赛制度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3.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加大赛的学校领队、教师和学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2025 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赛赛项信息表
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